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15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设置齐备的四川省首家国家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是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一教学中心,也是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妇产科、儿科疾病诊治规模、多学科综合优势享誉西南地区。在“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获评A++等级,居全省第一,位列国家卫健委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专科医院第一方阵。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逾期投递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需扫描二维码,按公告要求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请将以下个人报名资料的原件彩色PDF扫描件,上传至组织人事部人才招聘制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命名);
①个人简历;②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仅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专业技术资格证;⑤CET-6考试成绩报告单;⑥无犯罪记录证明;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名要求:
1.应聘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其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须按照报名要求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投递报名资料缺一不可,且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不实、不准确或格式错误无法打开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4.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合格者将以邮件形式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二)收到面试通知者,面试当天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资格证明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依次叠放并用夹子固定。)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承诺填写的信息以及所提供证件资料均正确、真实、有效。若所提供之信息或所附之证件资料错误、虚假、无效,违反诚信原则,有欺骗、隐瞒、伪造或提供不实信息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曾发生过的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或履历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考核
(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考核程序。
(二)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评价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临床实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根据岗位要求有所侧重和调整。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需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3.体检报告原件邮寄到我院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核。所有体检项目结果必须均为合格或者未见异常,否则不予聘用,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医院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6118
联系邮箱:2509100181@qq.com
附件: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2025年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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